6月1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披露2014年全国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报告显示,去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12956.87亿元,比上年增长12.41%,住房公积金提取额7581.96亿元,占全年缴存额的58.52%,同比增长13.99%。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5714.52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1867.44亿元,分别占75.37%、24.63%。
这是六年来住建部首度公开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提取额度等信息。目前能追溯到的上一次公开的住房公积金官方数据是住建部2009年发布的《2008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据该通报,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958.34亿元,占同期缴存额的43.82%。
而本次公布的信息显示,2014年全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相比六年前翻了3倍多,占同期缴存额的比例也上升了15%,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比例进一步提高。
未提取公积金没有睡大觉
放贷投国债保障房很热闹
报告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达11877.39万人,比上年增长9.19%,年末缴存总额74852.68亿元,扣除提取后的缴存余额37046.83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20.88%和16.97%。年末提取总额37806.26亿元,占缴存总额50.51%。
此前,因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信息披露不完全,曾引发公众猜测这部分资金一直在沉睡。
在今年3月20日的“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住建部部长陈政高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要求每年5月底向公众公布公积金运行和使用情况。
本次报告还对3万多亿元的公积金余额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其中有68.89%用于发放个人住房贷款,另有775.8亿元保障房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余额、48.86亿元购买国债余额。
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资金运用率超过70%,逼近商业银行水平。东部发达省份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普遍高于平均水平,中西部地区则普遍较低。重庆市公积金个贷率最高,占93.44%。山西省公积金个贷率仅为23.9%,为全国最低。
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司长张其光在6月12日的报告发布会上表示,从客观原因看,山西房地产市场低迷,而且相当一部分单位搞集资建房、合作建房,使得对商品住房需求不足;从主观原因看,确实存在着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调整到位较慢、业务办理的流程较长、审批要件过多、审批周期过长的问题。今年5月,有关部门专门到山西进行督查,最近这段时间个贷率提升非常快。
对公积金运用不均衡的情况,以及如何在各区域之间合理分配的问题,张其光表示,按照现行管理体制,住房公积金只能在城市内部使用,不能跨市调剂融通,必然产生要么资金结余过剩、要么资金短缺的情况,“我们现在正在研究探讨,如何先在省内建立调节机制,至于未来怎么样,恐怕还得看《住房公积金条例》修改情况再行决定”。
去年公积金增值677亿元
此外,报告还披露了全国住房公积金业务收支及增值收益情况。2014年全年增值收益677.02亿元,比上年增长26.09%。尽管已有大幅提高,但业内仍然认为公积金收益偏低。究其原因在于,公积金结余资金投资渠道受限。
报告显示,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全国共有项目贷款试点城市93个,试点项目439个,贷款额度1248.03亿元。
2014年全年发放试点项目贷款143.21亿元。其中经济适用住房45.72亿元,棚改安置用房45.76亿元,公租房51.73亿元。应还项目贷款本金135.16亿元,实际收回172.76亿元。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2014年年末公积金购买国债余额48.86亿元,比上年末减少60.37亿元。
财政部综合司住房土地处处长杨远根表示,目前住房公积金在发放个人贷款有结余的情况下,只能用于购买国债。至于今后有没有开放其他保值增值渠道的可能性,下一步在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条例》修改的时候,可能会统一调整。
对于公积金增值收益的使用情况,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应当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有关人士认为,虽然住房公积金担负着政策性住房金融服务功能,但在监管上,公积金又“各自为政”,这导致区域之间的资金不能流动融通,限制了其金融功能的发挥,只能以缴定支。对个人而言,公积金可以理解为是一种特殊的储备存款,但由于限制使用,影响了资金运用。
2014年12月,住建部开展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行动,此举被解读为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联网的再次重启。此前住建部曾提出2012年年末覆盖到全国100个城市的公积金联网工作目标,不过该目标至今仍未完成。公积金有关部门表示正在推动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出台后,现存问题有望得到规范。
2015年5月,国务院《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研究提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投顾问高级研究员郑宇洁认为,伴随金融市场改革以及公积金管理能力的提升,未来公积金有望扩大投资范围,除了国债外,可能投资债券回购、万能保险产品、基金或者股票等。在加强风险控制,完善管理和监管的情况下,实现公积金保值增值,保护缴存者的基本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