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个政策年,对于支持刚需和刚改,满足城镇职工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楼市健康发展来说,调整公积金政策无疑是一大有效的措施。另外一方面,与公积金作用类似,目前国家大力发展的保障性住房也是作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主要途径。基于二者在保障民生,保障中低收入群体居有定所方面的重要作用,市人民《关于新常态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再次将二者列入重点进行强调。
关键词:提取公积金租房
新政原音: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凡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无自住住房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新政解读:对于即将实行的《措施》中所提到的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的具体措施,可能大家并不陌生。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也证实,这些措施确是今年5月1起就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的公积金新政。而租房也能提取住房公积金也是今年5月1日同步施行的一项新规。根据新规规定,在贵阳市没有房产的租房群体,只要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贵阳没有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也没有房产的公积金缴纳职工,均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在贵阳租房。且租住公租房的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职工申请时12月内实际支付租金金额;租住商品房的,每年提取的最高上限为13400元。而职工及其配偶同时租住两套以上住房的,每年只能就一套提出提取申请。
关键词:首付最低20%
新政原音:职工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20%;已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按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最低首付比例为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新政解读:为了支持刚需住房和改善型群体改善自住需求,今年的住房公积金新政对于刚需和改善群体的政策支持力度可谓空前。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贵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职工家庭,无论房屋面积是多少,首付比例最低都按照20%执行。而过去,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其首套房的房屋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最低才能为20%。此外,《措施》还再次强调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要还清首套贷款,最低首付也降为30%。
关键词:贷款最高50万元
新政原音:个人及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比例低于12%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追加首付。
新政解读:在贷款额度方面,此前贵阳市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均是按照缴存比例来确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达5%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按12%缴存比例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信用等级良好、具有较强还款能力的职工,最高贷款额度才为50万元。而于今年5月1日施行的新规,个人及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比例低于12%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力度之大可谓空前。
关键词:不收担保费
新政原音:取消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费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负担。
新政解读:该措施是今年5月底,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对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存在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费、担保费、审查费和按揭服务费进行调整,从而推行的新举措,旨在进一步减轻公积金贷款职工的费用负担。据了解,房屋抵押登记手续费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向公积金贷款职工收取的一项费用。此次调整将收费的缴纳主体由职工个人转变成公积金中心,职工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时将不再承担此项费用。此外,用公积金购买现房及二手房也不再缴纳担保费、审查费以及按揭服务费三项费用。
关键词:以资代建
新政原音:改变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方式,不再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引导商品住宅开发配建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可有计划地采取“以资代建”方式,筹集资金主要用于收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小户型存量住房。
完善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与实物分配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加大住房保障货币化工作力度,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实现应保尽保。
新政解读:作为面向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从2001年以来,贵阳市已经将约5.5万户家庭纳入了公租房保障体系,通过租金补贴或是实物配租的方式解决了住房问题。
据了解,在十二五期间,为了满足广大纳入公租房保障群体对实物配租的需求,贵阳市多方筹措资金,大力建设公租房,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公租房保障群体的需求。目前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家庭中,实物配租约占36%左右。记者在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了解到,今年我市也将有数量不小的公租房将进行分配。
随着大量的公租房进行分配,公租房保障群体对实物配租的需求量大大减少,下一步贵阳市的公租房建设将逐步按需建设。也正是如此,在即将出台的《关于新常态下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中明确规定,不再集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据了解,在没有扩大保障面积的情况下,目前我市每年新增公租房家庭3000户左右,在不集中建设公租房后,则采用在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的方式建设,比例约为5%。对于一些有特殊需求的项目,则通过“以资代建”的方式,资金则用于收购符合条件的小户型存量住房。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公租房工作将更注重后续管理。
关键词:货币安置
新政原音:在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中,坚持“先补偿、后搬迁”原则,提高货币安置比例,将符合条件的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源,引导房屋被征收人购买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
原则上不再新批棚改安置房用地。对整体购买在建房地产项目用于棚改安置房,或尚未开工建设的房地产用地转为棚改安置房用地的,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做好调整规划建设条件、优化户型结构等服务。
新政解读:近几年,贵阳市城市建设日新月异,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应该饲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功不可没。在改造过程中,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安置。
采访中,一些项目的相关负责人认为,不新批棚改安置房用地,就只能采用货币安置,这种方式看似没有选择,实际上被安置家庭的选择范围更大,更为重要的是还可以减少很多安置过程中的不公和矛盾。 张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