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计算器2024

公积金使用新意见 父母与子女互贷等新政已执行


新浪乐居讯(编辑刘春雪)7月15日,吉林省人民网站发布了《关于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意见中重点强调了之前出台的一系列住房公积金新政。旨在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积极鼓励个人购房贷款,大力拓展贷款业务,并加强对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日常考核监督。对此,新浪乐居编辑致电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相关咨询和采访。

尚未落地执行:

最大利好——提取公积金交首付或近期落地

作为购房者最为关心,也是给购房者带来最大利好的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规定,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相关规定尚未接到通知,据其工作人员透漏:该规定近期仍在调整和拟定中,或于近期正式落地。

公积金、商业组合贷也未执行

此外,拥有1套住房尚未结清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无逾期贷款且有还款能力的,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新政尚未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开展组合贷款等两项规定仍尚未执行。

已落地执行:

省内异地公积金购房等新政已执行

另外,在省内其他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要想在长春市买房,就可以向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父母与子女互贷互还业务均已经执行,当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时,可与父母或子女组合互用住房公积金进行贷款,并可与父母或子女组合互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偿还贷款。

首付款比例最低为20%

同时,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最低30%调整为最低20%;贷款年限由原来的最高年限可申请至法定退休年龄,调整为最高年限可申请至法定退休后5年也均已落实。此外,为了进一步放宽提取条件,还开展了冲还贷业务,允许租房提取。

热点内容

相关内容


电脑版-手机版-收藏本站 【房贷计算器2023】
©2009-2018 www.fangdaijisuanqi.com版权所有